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關於加強法治建設的重要決定。《決定》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目標、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科學回答了在當今中國建設什麼樣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怎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是我們黨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莊嚴宣示,是指導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政法機關作為執法司法機關,要把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全會精神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進一步掀起學習貫徹全會精神的熱潮,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實現《決定》提出的各項任務上來,確保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更好地肩負起實踐者、推動者的責任。
  一、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保障。當前,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問題比較突出,深層次原因在於司法體制不完善、司法職權配置和權力運行機制不科學、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解決這些問題,根本途徑在於改革。各級政法機關要按照《決定》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改革取向,積極穩妥地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是憲法的明確規定,是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制度保障。要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為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提供製度保障。健全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懲戒妨礙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拒不執行生效裁判和決定、藐視法庭權威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規定,在全社會形成維護司法權威的良好氛圍。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從法律制度上為司法人員秉公司法撐起“保護傘”,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
  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按照司法規律配置司法職權,完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是公正高效廉潔司法的體制機制保障。要健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完善和發展我國司法管理體制。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著力解決執行難問題。完善刑罰執行制度,統一刑罰執行體制,更好地發揮刑罰教育人改造人的功能。探索實行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檢察權相分離,推動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司法機關人財物管理體制。推動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方便當事人訴訟,就地解決糾紛,促進最高人民法院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釋、審理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平等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維護法律公正實施。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製為立案登記制,著力解決群眾訴訟難問題,保障當事人訴權。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司法效率。完善審級制度,充分發揮各個審級功能。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的檢驗,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我國憲法確立的一項重要原則,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本質屬性。要完善對涉及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的行政強制措施實行司法監督制度,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制度,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進一步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健全落實終審和訴訟終結制度,實行訴訪分離,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利。
  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司法權承擔著判斷是非曲直、解決矛盾糾紛、製裁違法犯罪、調節利益關係等重要職責,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是防止司法權濫用的重要舉措。要健全司法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讓司法權在制度的籠子里規範運行。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發揮好檢察機關在訴訟活動中的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維護和促進司法公正。完善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監督員制度,確保人民司法為人民,依靠人民推進公正司法,通過公正司法維護人民權益。依法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堅決懲治司法掮客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廉潔。
  司法體制改革難度大,社會關註度高。各級政法機關要以自我革新的胸襟,把解決了多少實際問題、人民群眾對問題解決的滿意度作為評價改革成效的重要標準,敢於啃硬骨頭,一個一個問題解決,一項一項抓好落實。正確處理黨的領導和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的關係,堅持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從基本國情出發,遵循司法活動的客觀規律,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司法體制改革之路。正確處理接地氣和有理想的關係,既解決好當前面臨的實際問題,又著力突破深層次的體制性、機制性障礙,促進司法事業長遠發展進步。正確處理局部和全局的關係,牢固樹立改革的大局觀,跳出地方和部門框框,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從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出發,謀劃改革思路,提出改革舉措。正確處理註重頂層設計和鼓勵基層探索的關係,在加強頂層設計,確保司法體制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標符合中央精神的同時,尊重基層首創精神,鼓勵各地根據中央統一部署和要求,積極探索實踐,創造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正確處理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的關係,按照先易後難、統籌兼顧、依法有序的原則,分清輕重緩急,從人民群眾最期盼的領域改起,從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最突出的問題改起,從各方面已經形成共識的環節改起,確保司法體制改革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促進憲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
  憲法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憲法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現階段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是保證憲法法律實施。把紙面上的法律變為現實生活中活的法律,政法機關起著關鍵作用,能否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事關憲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
  把法治作為核心價值追求。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衰則國家亂。執法司法人員帶頭崇尚法治、堅守法治,對全社會增強法治意識具有極大的示範作用;反之,就會產生極大的破壞作用。堅持教育引導、典型引領、實踐養成相結合,努力使執法司法人員牢固樹立法律權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真正把法治內植於心、外踐於行。抓住政法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健全學法用法制度,努力使他們帶頭增強法治意識、踐行法治原則,真正做到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動執法司法人員信仰法律、堅守法治,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把依法辦事作為根本要求。法律是衡量是非的標準和規範行為的準則,只有依法辦事,才能實現保障人民權益與維護社會秩序相統一。人民群眾評價政法工作好不好,最根本的是看政法機關能否依法辦事。要以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為目標,以政法領導幹部和基層一線幹警為重點,健全執法司法制度,完善執法司法程序,落實執法司法責任,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敢於擔當,妥善協調各種關係,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社會秩序。建立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和責任倒查機制,建立執法司法權制約和監督體系,深化執法司法公開,防止濫用執法司法權侵犯公民合法權益。正確處理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的關係,促進嚴格公正文明規範執法。
  把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作為基本遵循。法治既有協調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的“顯功效”,也有引領社會預期、凝聚社會共識的“潛功效”。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最具權威性,也最少後遺症。政法機關既要做守法的模範,又要做用法的“行家”。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善於從法律層面思考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在法律框架內研究解決辦法,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對已經進入法律渠道的社會矛盾,嚴格依據事實、法律,公正處理,讓當事人感受到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決問題。越是複雜疑難問題,越要用法律上的事實分清是非,用權利義務思維判別對錯,讓當事人在法律框架內主張權利、確定義務。
  把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作為重要保障。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緊緊圍繞在全社會培育法治信仰、倡導契約精神、樹立規則意識這個目標,持續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政法幹警、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加強對以國家工作人員和青少年為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建設,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使守法者依法辦事暢通無阻、違法者違法行為處處受限,確保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為全體人民自覺行動。
  三、切實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組織和人才保證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至關重要。政法隊伍是法治工作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擔負著重要使命。各級政法機關要把隊伍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切實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準,確保執法人員忠於法律、捍衛法律,嚴格執法、敢於擔當;確保司法人員信仰法律、堅守法治,端穩天平、握牢法槌,鐵面無私、秉公司法,努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法隊伍。
  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隊伍的政治靈魂,敢於擔當是政法隊伍必須具備的基本品質,紀律嚴明是政法隊伍的光榮傳統和政治優勢。要毫不放鬆地加強理想信念教育,確保政法幹警嚴格遵守政治、組織紀律,進一步打牢高舉旗幟、忠誠使命的思想基礎。政法機關手中掌握的執法司法權,關係百姓生死榮辱,關乎社會公平正義,也時刻面對錯綜複雜的人情關係干擾和各種誘惑。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職業道德教育,確保政法幹警堅持原則、挺直脊梁,善於拒絕、敢於抵制各種誘惑和干擾,樹立懲惡揚善、執法如山、公平如度、清廉如水的浩然正氣。
  堅持以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為方向。執法司法權是對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的判斷權、裁決權。這就要求執法司法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法律素養和專業水平。要推動完善法律職業準入制度,健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把好政法隊伍入口關。健全政法部門和法學院校、法學研究機構人員雙向交流機制,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法官、檢察官制度,增強政法隊伍活力。建立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專業職務序列及工資制度,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增強政法幹警職業榮譽感。著力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完善執業保障機制,規範執業行為,發揮好律師隊伍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積極作用。
  堅持以作風建設為保證。執法司法人員手握執法利器,執掌法律天平,只有做到剛直不阿、清正廉潔,才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增強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心。要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加大正風肅紀力度,努力形成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政法領導幹部要坦蕩做人、清白做事、正派做官,學會在法治軌道上用權,善於在監督下工作,始終保持清廉本色。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敢管敢嚴、長管長嚴。要堅決破除潛規則,任何執法司法機關都不得執行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違法干預執法司法活動的要求,執法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不得違反規定干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對違紀違法問題,堅持零容忍的態度不變、嚴厲懲處的尺度不松,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對因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的執法司法人員、吊銷執業證書的律師和公證員,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針對容易發生違法違紀問題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定,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司法腐敗。
  藍圖已經繪就,關鍵在於落實。各級政法機關要堅持以法治引領、推進政法工作,不斷提升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更大貢獻。
  (原載《求是》雜誌2014年第23期)
  (原標題: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更好地肩負起實踐者推動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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